第一条 河北雄安新区建筑业协会是由在雄安新区范围内从事土木工程、建筑工程、市政工程、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、建筑软件开发应用、勘察设计、监理检测等业务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科研机构、大专院校等以及有关专业人士自愿结成的地方性、行业性社会团体,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
第二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: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,认真履行提供服务、反映诉求、规范行为的职能,充分发挥服务国家、服务社会、服务群众、服务行业的作用。
本团体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。
第三条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、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;业务主管单位是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。
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、业务主管单位、党建工作机构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四条 本团体负责人包括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。
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设在河北雄安新区。